周倩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销售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543272815(微信同号) 座机:027-87609413 传真:027-88180138
邮箱:zhouqian@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写字楼219-220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
深圳亿博检测机构(EBOTEST)
销售无3c认证的商品如何处罚
亿博武汉CE认证代理机构一个专业全面的、经验丰富的认证服务机构,已有超过十年的检测认证经验,拥有资深技术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检测认证需求,服务热线:135-4327-2815
CCC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需要注意的是,CC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销售无3c认证的商品如何处罚
1、未获证/不在证书有效期
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可适用罚则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擅自进口未获证或证书失效产品(包括产品冒用CCC证书已完成进口)
可适用罚则
部分情况和第一条一样适用六十七条;
其他还可能适用的是: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从业注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3、假冒、伪造认证标志
可适用罚则
《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4、其他依法处罚的违法行为
获证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
转让或者倒卖认证标志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
未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
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
未按照规定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未按规定申请认证证书扩展
关于销售无3C认证的商品如何处罚就先介绍到这里,如果您有产品需要做3C认证可以联系我们哦!13543272815
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