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倩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销售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543272815(微信同号) 座机:027-87609413 传真:027-88180138
邮箱:zhouqian@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写字楼219-220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
检测服务
深圳亿博检测机构(EBOTEST)
新EMC指令2004/108/EC
亿博武汉CE认证代理机构一个专业全面的、经验丰富的认证服务机构,已有超过十年的检测认证经验,拥有资深技术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检测认证需求,服务热线:135-4327-2815
新EMC指令2004/108/EC已于2004年12月正式发表。其内容和2004年3月发表的EMC指令提案相同。
从2007年1月开始,欧共体国家将新的EMC指令作为其国家的规范,新EMC指令将在2007年7月开始实施。
从2009年7月开始新指令将被强制实施,只有符合新指令的产品才能被允许在欧共体国家中销售。
新EMC指令的变更要点
1、新指令的范围包括最终用户所组装的部件和周边设备(删除了"包含电缆连接的设备"的提法)
2、新EMC指令不适用于被R&TTE指令所覆盖的设备、飞机和飞行器上所使用的设备。新指令也不适用于不产生EMC妨害和不受EMC影响的设备。
3、明确了设备"equipment", 器械"apparatus"和固定装置"fixed installations"的定义。
4、固定设备在本指令的范围内,但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对指令的符合程度进行评价时,需要有技术背景。
5、制造商可选择内部生产管理或通告机构参与。
6、新指令要求符合性宣言和符合性评价程序的文件需要保存10年以上。现行的EMC指令只要求保存符合性宣言(Doc)。
7、为EMC所采取的措施因应被明确,并在EMC评估资料中予以明示
8、非住宅环境的设备应明确标明其使用限制。
9、从市场上召回产品或禁止出货等情况应及时告知相关方。
10、认定机构在新指令中改称通报机构。制造者可自愿选择通报机构。
11、明确用于展示的产品,如不产生EMC骚扰的话可以不需要符合该指令。
12、协调标准的地位予以明确。(推定的EMC指令的协调标准不是强制的。)
13、所有产品要明确标注产品识别号(序列号等)、制造者(和其代表者)、地址等信息。
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相关文章